辽宁安科院科技委召开2012年度工作会议
5月2日下午,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科技委员会召开2012年度工作会议。会议主题围绕在研课题开展情况、2012年新增课题、院“十二五”规划课题落实情况、科技委员会机构设置及人员调整以及科技奖惩政策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和研究。
会上,王俊院长指出:面临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转折,我院要更进一步推进科研工作进度,加大科研奖惩力度。院科技委员会及各分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跟踪和推进科研项目的发展,“包装”有价值的课题申报国家或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并努力获得省政府、省级或行业协会的科技进步奖项。同时,院内也适时调整科研奖励政策,进一步鼓励一线人员参与课题研究。
此次例会,院科技委各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还分别召集并主持了会议,王俊院长参加了职业健康安全专业委员会的讨论。根据各专业委员会讨论的情况,2012年新增课题17项,已开展的院“十二五”课题11项,计划年底完成课题15项。
2012年度院科技工作会议,对如下事宜形成了决议:
1、对年内未完成科研项目的一线科室及个人,年底按人均2000元~5000元扣除酬金额度。其中人均指标任务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扣除2000元;人均指标任务40万元以下(不含40万元)的,扣除3000元;人均指标任务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扣除4000元;指标任务50万元及以上的,扣除5000元。
2、鼓励一线人员以科室为单位开展课题研究,对本室人员参与其他科室科研项目并参与项目结题的,可算作个人参加课题,不扣除所在科室的相应比例的酬金额度。
3、对有各级经费支持的课题,要严格按照财务审计的要求,核算科研费用。课题组可按扣除课题本身支出,余下部分执行院规定比例给予奖励。
4、院科技委员会将建立半年例会制度,各专业委员会也要建立季度例会制度,及时对新课题进行可行性研究,督促和推进在研课题进展。
5、院科技委及各分委会委员,两年内至少要参与或主持完成1项课题(结题或鉴定),以此作为委员资格的延续条件。
6、院内将在适当时机评选科研标兵,对“十二五”期间科研成果丰硕的科室和部门,给予重奖。
会后,各专业委员会秘书对本专业的课题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形成了各分会的会议小节。院科技委也根据各专业委员会的汇报情况,对院科技委员会及各分委会委员进行了补充和调整。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供稿)